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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六)
时间:2025-09-05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字号: | |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北杜庄村85名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抗战红色资源 烈士纪念设施 就地保护

【要旨】

针对烈士埋葬墓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军地协作协助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科学修缮方案,推动烈士墓就地保护。引入全国人大代表参与评估监督,确保修缮工作既符合法规要求又延续人文情怀,成功打造集纪念瞻仰、爱国主义教育、革命精神传承于一体的开放式红色教育基地,实现历史记忆保护与红色基因传承的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

河北省深州市北杜庄村埋葬着1939年2月10日北杜庄阻击战中牺牲的85名八路军120师715团的烈士。2015年,深州市人民政府在该村村西修建英雄烈士纪念亭,但因地籍原因未将烈士墓随迁至纪念亭处,也未对烈士墓区进行立碑修缮。村委会班子多年来虽对烈士纪念亭进行日常管理,但对烈士墓区管护不及时,致使烈士墓区周边杂草丛生、烈士坟茔低矮标识不清,人员进出困难,不具备瞻仰条件,不方便群众悼念英烈,丧失缅怀先烈的红色阵地作用。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5年1月,深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深州市院)接“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北杜庄村烈士埋葬墓区处于失管状态。初步调查后,同年1月13日立案。经实地勘查、询问相关人员、调取史料、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查明:北杜庄村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维护管理不及时,烈士纪念亭底座瓷砖损毁、办公用房外墙面墙皮脱落等问题,与庄严、肃穆、清净的要求不符;烈士墓区保护范围狭小、周边环境较差,烈士坟茔低矮,无正式出入口,不具备瞻仰祭奠条件。同时,史料传承存在断层,战斗细节依赖口述,面临失传风险,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同年3月27日,深州市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以下简称石家庄军检)联合向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整修烈士纪念设施,加强史料收集工作,强化日常管护,保持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履职。鉴于烈士遗骸早年混葬难以区分个体,且该村已延续80多年特殊传统(每年腊月二十二禁宴停嫁止工以朴素方式纪念英烈),村民情感深厚。为切实维系群众缅怀情感并实现最佳保护效果,深州市院联合石家庄军检协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论证工作。经科学论证,确认“就地保护”最能延续群众深沉哀思与守护传统,亦利于实现系统保护,据此形成“原址提质+纪念设施升级”方案。

经多方协同,最终在原墓区投资20余万元,修建烈士合葬墓、新立纪念碑、扩建纪念广场,建成集瞻仰、教育、传承于一体的规范化烈士纪念设施,并将其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划定保护范围。对原有的纪念亭进行专项修缮,全面修复外墙,清洗加固碑体,严格依照管护责任协议进一步压实村委会日常管护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在史料挖掘方面,精准确定85名烈士身份信息并备案,启动“为烈士寻亲”行动助力3名烈士遗属寻亲成功;整理英烈事迹印制成册2000余份供群众参阅。联合镇政府和宣传部门打造开放式红色教育基地,通过漫画展陈、事迹讲述等沉浸式项目,形成“史料研学+仪式教育+情感共鸣”的立体传承体系,确保纪念环境庄严、肃穆、清净。

2025年6月11日,深州市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含军队代表)、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组成评估组,对北杜庄村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成效进行评议评估,并获一致肯定。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打造“法律监督+行政履职+群众参与”协同保护模式,依托军地检察深度协作形成合力,倾力守护抗战历史记忆,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缅怀先烈的朴素情感,成功破解保护难题,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办案中要注重引入第三方力量进行多维度评估监督,确保设施修缮、史料抢救、烈士寻亲工作扎实有效;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纳入地方红色教育矩阵,实现保护与利用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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