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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七)
时间:2025-09-05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字号: | |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东北抗联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抗战红色资源 烈士纪念设施 日常管护

【要旨】

针对抗联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检察机关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加强保护管理,并及时跟进监督,注重系统治理,实现烈士纪念设施常态化保护。同时,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为纽带,强化民族团结教育。

【基本案情】

龙井市作为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国民救国军活动主要地区之一,涌现出英雄烈士4000余名,其中朝鲜族等少数民族烈士占比超过90%。他们在抗击日寇、保卫家园的斗争中作出了卓越贡献,是延边地区民族团结抗敌的历史见证。龙井市现有抗联烈士纪念碑67处,多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台阶砖石破碎残缺、围栏坍塌倾斜、碑体石材破损脱落,保护范围内垃圾堆积如山等问题,严重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氛围,影响群众对烈士的缅怀和敬意。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4年初,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龙井市院)在开展英烈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并于2024年4月18日立案。经调查查明,龙井市67处抗联烈士碑中,有29处存在围栏松动倒塌、碑体石材破损脱落、台阶地砖破碎等情况,30处存在描金描红褪色、保护范围内堆放大量农具和垃圾围挡烈士纪念碑等问题,上述需要进行维修或清理的烈士纪念碑共有39处,涉及朝鲜族烈士2000余名。

同年4月22日,龙井市院与龙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如何有效保护案涉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磋商,分析问题成因,研究保护方案。4月30日,龙井市院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破损烈士纪念设施履行保护管理责任,并对保护范围内堆放农具、垃圾等环境问题进行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现状进行全面调查,修复损坏碑体6处,重新安装大理石护栏29处,铺设大理石地面18处,描金描红碑体文字25处,并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同时,组织300余人次对全市67处烈士纪念碑进行环境整治,清理杂草、建筑垃圾和农业垃圾,恢复烈士纪念设施周边庄严环境。

在整改过程中,龙井市政府进行机构改革,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民政局合并为龙井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因机构合并,导致监管责任衔接不畅,龙井市院决定中止审查,并与合并后的行政机关沟通,确定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被监督对象。2024年8月,龙井市院恢复案件审查,对烈士纪念设施整改情况继续开展监督,发现烈士纪念设施虽在2024年6月已整修完毕,但因夏季杂草生长迅速,日常管护不到位,地面已杂草丛生,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出现重修复、轻管护问题。

8月29日,在龙井市院推动下,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街道及乡镇政府共同召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联席会议,共同出台《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的意见》,明确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街道、乡镇共同开展常态化保护工作,纪念碑所在乡镇和街道对村民开展英烈保护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加强村民保护意识,每个月对纪念碑进行巡查和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和纪念碑破损情况向民政部门报备。截至2024年9月10日,龙井市所有烈士纪念设施环境整治工作均已完成,烈士纪念设施周边环境恢复肃穆整洁。同时,龙井市院积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联合龙井市第三中学共同开展“祭扫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祭英烈活动,厚植师生民族情感。

【典型意义】

东北抗联烈士纪念设施凝聚着抗日联军在抗击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艰苦斗争中展现的崇高精神风貌,承载着各民族英烈为国家和人民英勇奋斗、牺牲奉献的记忆。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抗联烈士纪念设施,在行政机关合并后及时调整被监督对象,发现存在问题反弹时积极寻找有效解决途径,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与基层组织凝聚共识、协同履职,落实抗联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护主体责任,实现了抗联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与民族团结教育的有机融合,推动中华民族红色基因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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