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羊(蒙古原羚)是草原生态系统的关键物种,保护它连带守护其伴生的草原植物、小型兽类、猛禽等动植物,能维持区域物种完整度,筑牢生物多样性根基。当检察机关的车辆驶入巴尔虎黄羊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地带时,天上翱翔的雄鹰、远处
巴尔虎黄羊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有效遏制盗猎、非法捕捉违法行为,缓解黄羊种群数量衰退,避免物种濒危甚至灭绝,保障黄羊种群自然繁衍、恢复壮大。同时,保护区兼具生态科普、宣教功能,能提升公众野生动物保护、草原保护意识,推动全民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观念。每到黄羊迁徙和繁衍的季节,检察人员都会深入保护区腹地,观察这群在草原上肆意奔跑的“精灵”,查看它们栖息的环境是否被破坏。
巴尔虎黄羊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界碑
近年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立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监督职能,针对全旗境内零星发生的非法猎捕、杀害野生黄羊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固定关键证据,补齐边境牧区取证难、物种认定难短板,杜绝案件退查。在刑事追责与生态修复双向并行要求下,对全部涉黄羊刑事案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违法行为人承担黄羊个体价值赔偿、破坏生态造成的损失,防止“重刑罚、轻修复”现象的出现。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
深入牧户家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工作
结合涉黄羊案件案发特点,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吸纳牧区牧民成立黄羊保护志愿线索收集队伍,打通野外违法线索上报末梢,实现违法苗头早发现、早处置。在跨部门联动方面,积极组织公安、林草、保护区管理站等部门召开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立足保护区周边牧民聚居点、边境管护卡点、牧区集市三类场景,摒弃集中宣讲单一模式,开展“草原生态检察巡回普法”。一方面以案释法现场宣讲,将本地已办结猎杀黄羊案件庭审视频、公益诉讼赔偿判例制作成普法短视频,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量刑标准,明确捡拾黄羊尸体、食用黄羊、出售黄羊皮毛均属于刑事违法行为,破除“捡死羊不违法”的错误认知。另一方面开展一对一入户普法,针对常年在保护区周边放牧、巡边的牧民、护边员,发放图文双语普法手册,讲解人畜冲突应急处置规范,告知发现受伤黄羊、盗猎线索的上报渠道。
巴尔虎黄羊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生活的黄羊
野生动物资源归全体人民所有,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六月的黄羊保护区内生机勃勃、绿意盎然,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势必将以检察履职为这片草原筑牢坚实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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