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图片新闻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法律文书   典型案例   队伍建设   检察风采   图说检察   12309检察服务
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动态    
· 海报 | 八一建军节
· 司法警察助力生态治理
· “数”说检察半年报“谋”划发展...
· 平安建设你我他 共享和谐千万家
· 打好“节水行动”每一战
·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
法律法规    
· 检察机关与代表共议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 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专题研...
· 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
· 最高检:加强刑检基本职能建设?...
· 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
· 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
典型案例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当前位置:首页>>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高质效办好毒品案件 加强禁毒综合治理”典型案例(五)
时间:2025-07-22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案例五

高某宇等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关键词】

贩卖毒品 司法人员职务犯罪 追捕追诉 综合履职

【基本案情】

被告人高某宇,男,1983年出生,无业。

被告人车某,男,1987年出生,无业。

2023年以来,被告人高某宇多次通过寄递方式从刘某利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490克,并在辽宁省鞍山市多次向被告人车某等人贩卖,车某又在鞍山市、辽阳市多次向他人贩卖。

2023年8月2日,高某宇在其位于鞍山市的日租房内向车某贩卖约0.1克的1包甲基苯丙胺,车某当场吸食。同日,高某宇向孙某武贩卖1包甲基苯丙胺,并指使车某下楼交易,随后三人均被抓获,侦查人员从孙某武身上查获1包0.29克的甲基苯丙胺,从高某宇的日租房内查获甲基苯丙胺8包。同年9月,侦查人员在高某宇驾驶车辆座位下方木板夹层中查获甲基苯丙胺299.36克。

另查,高某宇在其租住处、日租房等处多次容留车某吸食甲基苯丙胺。高某宇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

【诉讼及履职过程】

2023年11月3日、2024年3月19日,侦查机关分别以高某宇、车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4月23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以高某宇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车某犯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8月12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高某宇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以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车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高某宇、车某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一)强化证据审查,全方位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一是追捕漏犯。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宇与刘某利往来频繁,高某宇多次收到刘某利安排寄递的邮包,并通过ATM机向刘某利银行账户存入大量现金,刘某利有重大作案嫌疑。检察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对刘某利进行追捕,后刘某利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二是追诉漏罪。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宇供述所购毒品除被查扣的76.92克外,大部分用于自吸的辩解不合常理,与银行交易资金记录等客观证据相矛盾。同时发现侦查机关未对高某宇租住处、案发当天携带毒品所驾车辆进行搜查,检察机关立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最终在车辆驾驶座位下木板内查获毒品299.36克。此外,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高某宇还涉嫌容留车某吸毒的线索,经调查核实、固定证据,追加认定高某宇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事实。三是强化侦查监督,全面引导补充侦查。检察机关针对搜查扣押、资金流水、通话记录、物流信息、毒品成分鉴定等方面的问题发出补充侦查意见28项,纠正多项侦查人员在抓捕、搜查、扣押、称量、取样等过程中的违法事项,并督促整改。

(二)发挥一体履职优势,深挖职务犯罪线索。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审查逮捕后引导继续侦查与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职能,发现侦查活动存在诸多疑点,如未及时调取关键书证、物证;扣押毒品搜查笔录制作不规范;未及时搜查高某宇家中、租住处和案发当天运毒所驾车辆;未及时追查高某宇供述的毒品去向;认定的贩毒数量对应的毒资与高某宇转账记录严重不符等。检察机关针对上述疑点深挖细查,发现相关司法人员可能存在重大违法犯罪行为,遂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报送线索。在上级检察机关指导下,检察侦查部门同步开展审查、调查、侦查工作,查明王某等4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等犯罪事实,并以王某等4人犯徇私枉法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三)综合履职提升质效,法律监督助推治理。一是加强强制隔离戒毒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高某宇、车某被强制隔离戒毒未实际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问题,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会签《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协作配合、信息通报等机制,积极推动对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的检察监督。二是落实检察建议推动治理。针对高某宇多次通过寄递渠道收取毒品的情况,检察机关走访快递公司分拣中心及寄递网点,督促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规定。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快递协会及企业代表等召开现场推进会,并通过广播电视栏目向市民宣传寄递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持续推动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构建严密证据链条。注重追溯毒品的来源去向,依法追捕追诉遗漏犯罪,实现全面、准确打击毒品犯罪的目标。要防止就案办案,深挖细查证据间的矛盾点,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加强刑事检察与检察侦查部门的协作配合,移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及时侦破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寄递毒品等问题,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工作推进会、电视栏目宣传等方式,督促加强行业监管,大力推进禁毒综合治理。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乌尔逊大街 电话:0470-6409388 邮编:021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