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图片新闻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法律文书   典型案例   队伍建设   检察风采   图说检察   12309检察服务
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动态    
· 海报 | 八一建军节
· 司法警察助力生态治理
· “数”说检察半年报“谋”划发展...
· 平安建设你我他 共享和谐千万家
· 打好“节水行动”每一战
·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
法律法规    
· 检察机关与代表共议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 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专题研...
· 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
· 最高检:加强刑检基本职能建设?...
· 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
· 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
典型案例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
当前位置:首页>>典型案例
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相关犯罪典型案例(四)
时间:2025-07-29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案例四

被告人王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依法严惩通过虚拟币交易转移赃款犯罪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中旬,被告人王某、张某、赵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共谋通过转账、提现和购买虚拟币等方式为他人转移犯罪资金。三人分工明确,由王某提供资金,通过赵某某购买虚拟币交给上线作为保证金,再由王某、张某向他人收购大量银行卡,提供给上线用于接收犯罪资金。当犯罪资金存入王某等人提供的银行卡后,上线通知王某等人,王某等人即安排他人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多个银行取现,在抽取到账资金10%-15%的提成后,将其余资金购买虚拟币转移给上线。经查,2022年8月5日至14日期间,王某等人为上线转移资金中有林某某等15名被害人被诈骗资金40余万元。

【诉讼过程】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张某、赵某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王某、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宣判后王某、张某、赵某某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1.依法严惩通过虚拟币交易转移赃款的行为。随着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和金融监管力度的增强,直接通过银行账户、支付账户转移非法资金的难度增大,不法分子转而通过更具隐蔽性的虚拟币交易转移赃款,加大了追赃难度。依法严惩此类犯罪,有助于及时斩断犯罪资金转移链条,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蔓延,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监管秩序。

2.铲除周边黑灰产业链,全力遏制关联犯罪滋生蔓延。利用虚拟币转移赃款具有隐蔽性和便利性,涉虚拟币的诈骗等犯罪高发多发,已形成专门提供虚拟币“洗钱”等服务的黑灰产业链。依法严惩此类犯罪,有助于从源头遏制黑灰产滋生,压缩黑灰产空间,瓦解犯罪“资金枢纽”,全方位全链条打击治理信息网络犯罪。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乌尔逊大街 电话:0470-6409388 邮编:021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