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2月6日在新巴尔虎右旗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和吉日嘎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服务大局,强化各项法律监督职能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提请审查批捕案件24件27人,其中批准逮捕13件15人;不批准逮捕11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4件94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64件81人,改变管辖案件5件6人,不起诉4件11人(2015年案件2件7人),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在办案件1件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进一步强化蒙汉双语诉讼工作,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全年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没有漏捕、漏诉及错案发生,办案准确率100%。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3件3人,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全旗7个司法所管辖内的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开展监督,向旗公安局,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书2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所提出的检察建议等均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并落实,采纳率为100%。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5起公益诉讼①诉前程序案件,监督人民法院审判程序违法案件1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案件4件。作为呼伦贝尔市检察系统公益诉讼试点院之一,按照自治区、市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向旗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申诉58件78人。落实下访巡访制度,信访接待42次,化解矛盾纠纷26件,其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9件,及时转相关部门立案处理。使检察机关执法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服务措施更加贴近群众。
检察辅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大队执行传唤7次14人;协助执行拘留2次4人;看管犯罪嫌疑人33次33人;送达法律文书10次20人,办案区执法27次。2017年继续保持了自治区级编队管理示范化单位荣誉称号。检察技术工作共完成同步录音录像19次,文证审查15次,申报的智慧检务应用项目荣获全区二等奖。
(二)聚焦反腐倡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始终保持打击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涉案金额244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52万余元,所立案件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连续三年做到当年立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反渎职侵权工作完成目标化管理考核任务150%,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立足牧区实际,积极构建多元化预防网络。以警示教育基地为工作平台,采用蒙汉双语方式开展警示教育14次,受教育人数达165人次,举办法治讲座2次,解答预防咨询12次,开展预防宣讲28次,对全旗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同步预防,保障了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开展项目建设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5次,回复率为100%,大力营造了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制定了《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奖金分配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利清单》,完成了三类人员分类确认工作,检察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院党组充分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旗委要求,牢牢把握好改革方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转隶政法专项编制9个,实际转隶7人。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2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公开法律文书62份。利用两微多端②公众平台,编发信息1706篇。坚持用快捷的速度、亲民的语言、真挚的情感,发出检察声音,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惑,传播法治正能量。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与地域特点,提出了“草原检察直通车-打造智慧巡回检察工作新模式”的创新思路。在旗委、政府的支持下,定制了全区首款集预防宣传、信访接待、办公办案多功能于一体的移动式高科技装备“草原检察直通车”③,走在了全国检察系统前列。此创新工作模式,被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全区检察系统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创新举措,向全国推荐。10月,“草原检察直通车”代表内蒙古检察机关登上全国“智慧检察32强”榜单,为全区检察工作赢得了荣誉。12月,被评为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见证并记录了内蒙古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全市检察系统“一院一亮点”创建活动项目演示中,获得一等奖。在2017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全区两家之一。先后有18篇国家级、20篇自治区级、16篇市级报道对“草原检察直通车”事迹进行跟踪宣传。
(四)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司法形象和公信力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④,不断强化干警“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先后开展了6个系列11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活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十九大精神在检察干警中做到了入脑入心,增强了做好检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持之以恒强化作风整治,开展检务督察15次,对党组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检查2次;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八项规定开展专项行动2次;节假日对干警值班、车辆管理情况检查5次,确保了检察队伍纪律作风过硬。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⑤和科学发展抽样评估⑥工作,全面清查、整改不规范问题,机关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素质兴检和文化育检,不断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着力营造良好的检察文化氛围。全年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业务培训16批22人次,举办自主培训11次330人次。1名干警入选国家级人才库,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5名干警荣获个人嘉奖;我院被市检察院授予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百日攻坚”行动集体嘉奖,政工科和反渎职侵权局被授予集体嘉奖;“新右旗检察”荣获全区新媒体最具潜力奖。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正确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怀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代表和委员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服务保障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举措还需要加强和丰富;二是部分干警创新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薄弱,安于现状情况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队伍规范化、职业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化人才较少;四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相关工作机制还需要健全。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努力弥补不足、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旗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的决策部署和市检察院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坚持完善“绿色检察、民生检察、精细检察、智慧检察”工作模式,为新右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主题主业,充分履行检察职责
以审判为中心,有针对性的探索加强刑事法律监督新模式,创新与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衔接机制,通过延伸监督触角,成立诉侦联系办公室。多方入手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加强证据审查,提升刑事案件证据规格,从源头加强证据的固定、运用,防止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诉、退而不补的现象。探索智慧化社区矫正监督手段,积极与司法局对接,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时时、全覆盖式的检察监督。积极与公安、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加大“两法衔接”⑧力度,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做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
进一步提升 “草原检察直通车”信息化水平,利用“草原检察直通车”所具备的监督、服务、配合职能,与旗信访局、农牧业局、环保局等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开展法治宣讲、信访接待、化解纠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聚焦主旨主线,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以“草原检察直通车”和无人机航拍为依托,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坚决打击破坏草原的行为。充分发挥我院驻阿日哈沙特口岸检察室作用,为边境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护航“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实地开展专项调查,大力推动呼伦湖综合治理专题工作的开展,用“检察蓝”守护好“这片草原的绿”。
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提高监督能力,真正以监督工作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
(三)全面从严治检,锻造业务过硬检察队伍
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要严格履行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作为统领检察工作的抓手,一以贯之,持之以恒。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二要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和工作追责体系,启动“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能力素质。加大科技强检力度,强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打造“智慧检务”。三要以绩效考核⑦为核心,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重点在管理的精细化、考核的标准化、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成立干警绩效考核办公室,全面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警晋级评优的重要指标。实行周一早会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做好今后各项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新右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新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专业术语注释
①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在没有适合主体或适合主体不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②两微多端: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和搜狐新闻、今日头条、企鹅媒体平台等客户端。
③草原检察直通车:该车配备了高清宣传屏、小型会议室设备和移动办公、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可随时随地开展远程办公办案、预防宣传和法治教育,有效解决了牧区检察工作覆盖不到位的难题。
④“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2017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6年召开的全区平安内蒙古暨政法队伍整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政法队伍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整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政法委的安排部署,新右旗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
⑤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部署,自2014年12月开始,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司法作风、执行办案和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
⑥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分为“上评下”和“下评上”两个阶段。“上评下”阶段,市检察院随机抽取一个基层检察院,对该院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执法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和综合工作的各方面进行逐案、逐项,翻箱倒柜、解剖麻雀式评查。“下评上”阶段由多个基层检察院联合对市检察院开展上述评查。
⑦绩效考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实施意见(试行)》和《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干警的工作行为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进行评估,并运用评估结果对干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⑧“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