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十五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二十二)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4日在新巴尔虎右旗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和吉日嘎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旗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好中有新的态势。
(一)切实提供司法保障,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助力三大攻坚战。在全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派员参与政府化债核检工作。积极参与牧区高利贷化解工作,利用“草原检察直通车”深入嘎查、牧户开展普法宣传5次、专题讲座2次。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审查起诉涉牧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派出3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开展扶贫攻坚。检察长带队先后到引领苏木和包扶嘎查7次,慰问牧户14户,同时为2户建档立卡户协调解决“金种子”贷款10万元,购置牛8头。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积极参与呼伦湖综合整治活动,现场排查线索2次;参加信访件研判排查会议8次,提出审查意见1件;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起。
严惩黑恶犯罪。实施捕诉一体化①办案模式,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0次。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窗口,受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件。在苏木镇开展集中宣传3次,营造全民参与斗争的氛围。我旗“5·15”重大涉牧高利贷案件案发以来,派员提前介入,先后参加公安机关联席会议12次、案件讨论会议10次。向公安机关提出案件定性建议4件,均被采纳。审查认定涉恶案件4件7人,批准逮捕4件7人。与公安、法院、审计等部门形成打击合力,有力地震慑了牧区“高利贷”犯罪的嚣张气焰。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成未成年人刑事检察②办案区,与旗教育局签署服务承诺书,检察长担任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并讲法治课1次,干警讲法治课2次。办理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件,提起公诉2件。全市检察机关《普法宣传教育丛书(蒙古文)》送基层活动在我院启动后,“草原检察直通车”先后19批次前往各苏木镇、嘎查、社区、学校,将131套《普法宣传教育丛书(蒙古文)》送到了草原深处,做到全覆盖,进一步丰富了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2名干警参与《普法宣传教育丛书(蒙古文)》翻译工作,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12月,我院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
(二)切实聚焦主责主业,法律监督迈上新台阶
做强刑事检察工作,全面维护司法尊严和司法权威。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受理提请审查批捕案件35件52人,批准逮捕17件24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纠正漏捕2人,同比纯增;监督撤案5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活动13件。强化审查起诉活动监督,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7件78人,提起公诉65件74人,改变管辖2件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人。强化刑事审判、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全旗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情况进行监督,向旗公安局、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书2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同比上升26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同比上升100%,均被办案机关采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副检察长列席1次。
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办理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案10件,向旗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并回复。办理民事抗诉案件1件,向市检察院上报虚假诉讼案件1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
做实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引导群众表达诉求。办结刑事申诉案件1件,受理和审查民事诉讼监督③案件3件,受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均同比纯增,创造建院以来最好成绩。
做优公益诉讼④检察工作,有效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破坏草原生态、河道污染、城市环境、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同比增加6件。向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2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三)切实抓牢“智慧检务”,创新创优获得新进展
坚持把科技强检作为“智慧检务”建设的突破口。加大信息化建设,完成智能检委会系统、远程公诉和远程提讯系统安装和调试。全年,远程开庭29件,占比43.28%。完成“草原检察直通车”信息化二期升级改造项目,以便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和提高固定办公效率。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
坚持把推进新媒体建设作为“智慧检务”的新载体。利用“两微多端⑤”新媒体平台,全年编发作品2058篇,作品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5篇、自治区级12篇、市级17篇。荣获全市检察系统新媒体最具潜力奖、全区检察系统新媒体最具潜力奖、专题片《宪进生活·法进草原》获全区融媒体建设运营优秀奖和全国检察机关“我是宪法践行者”新媒体作品评选大赛三等奖,1名干警被评为全区优秀通讯员。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40年光荣与梦想”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大型采访“走进100个基层院”活动在我院启动,全国3600多个基层院中荣幸入选,是全区仅有的两院之一,展现了新右旗检察工作的进步和飞跃,以及草原检察人的梦想。
坚持把创新创优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源动力。2018年,创新打造“固定办公+巡回办公+指定办案点”的“1+1+X”工作模式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加快检察反应时间,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我院先后与苏木镇、企业签署《服务承诺书》14份,开展固定办公29次116人、巡回办公27次122人,设立办案点39处,聘用特邀检察联络员39名,全旗覆盖率达到83%。开展法治讲座3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检民联系卡326张、宣传册254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9人次,解决矛盾纠纷12件。此项工作在全市 “一院一亮点·一部一品牌”活动评比中荣获优秀奖。
(四)切实强化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
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把检察干警意识形态建设提上党组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召开党组会15次,其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次,严格落实了各项会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院党组第三巡察组对我院提出的巡察反馈意见,11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查摆出问题110条,整改落实96条,长期坚持14条,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守纪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强化检察文化建设,讲好“检察故事”,新修建“四位一体”院史馆、“草原检察直通车”文化长廊、廉政文化走廊,将文化育检落到实处。
抓实人才兴检战略,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2018年,作为我院 “干警素质提升年”活动的启动年,全年参加上级业务培训29批36人,自主培训26批323人次,到市院调训4人。提拔任用5名环节干部,环节干部年龄结构得到优化。先后到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等8个检察院考察学习,蒙古国东方省检察院等国内外4个检察院到我院来学习交流。规范绩效考核⑦制度,实行了每周一次的早会制度和每月一次的工作通报制度,进一步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全年,1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1名干警荣获个人嘉奖,1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演讲比赛优秀奖;荣获全旗普法骨干知识竞赛二等奖,被市检察院授予“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院领导班子被市委组织部评定为全市年度考核优秀班子,在全市政法系统“弘扬法治精神 致敬政法英模”礼赞活动中,获得集体礼赞,全市唯一一个基层检察院。
(五)切实贴近群众需求,主动接受监督赢得新认可
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旗人大领导和代表到我院视察工作3次,11月份专题报告了《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旗政协领导和委员到我院视察工作2次。
主动联络沟通。成立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指定专人,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台账,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微信群。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主动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调研座谈等活动6次,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38条。
各位代表,2018年新右旗检察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这是旗委正确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多年来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代表和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旗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不够,刚性不足,不善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干警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一线办案人员办理新型、复杂案件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公益诉讼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存在着重办案、轻宣传,想法多、办法少的现象,实际效果不是很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严格落实新右旗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及部署,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水平。
(一)聚焦对党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忠诚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在人大监督下依法履职,坚持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强化检察监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宪法定位,强化检察担当,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打造崇法明德、求真务实、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检察院。
(二)聚焦中心工作,真正为全旗大局服务
坚持以服务保障现代化新右旗建设为主线,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找准法律监督切入点和着力点,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严惩非法放贷、非法集资等犯罪。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利用“1+1+X”工作模式,积极参与水污染、土地污染、草原污染防治,打造“绿色检察”,做好公益代言人。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紧盯关键环节,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检察监督实效
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打造“四个检察”⑧,抓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大重点领域刑事犯罪的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程序的监督力度。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继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纠正冤假错案。
(四)聚焦社会安定,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力度,压实责任。做好“5·15”重大涉牧高利贷案件诉讼工作,为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提高打击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深挖、管理和移送,特别要加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深挖和及时移送。对重大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与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制度。利用“两微多端”宣传载体,在加强法律宣传职能,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上下功夫。
(五)聚焦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班子引领、提高人员素能、激发队伍活力,继续推进“干警素质提升年”活动,拓宽“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渠道,加大对干警的培养力度,打造检察业务专门人才。狠抓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和工作通报制度,以队伍综合素质来推动当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时代中,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既是期望也是需求。我们将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策部署,继续将检察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勇于创新、自信自强,为新右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新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专业术语注释
1、捕诉一体化:是指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
2、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是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工作。
3、诉讼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对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在诉讼中的违法和错误进行监督纠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国家法律在诉讼中统一正确实施的一系列诉讼活动的总称。
4、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在没有适合主体或适合主体不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5、两微多端: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和搜狐新闻、今日头条、企鹅媒体平台等客户端。
6、“1+1+X”工作模式:固定办公+巡回办公+指定办案点。固定办公:旗检察院与苏木镇、企业签订服务承诺书,每季度检察干警到被承诺地区固定办公1天,集中开展检察监督和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巡回办公:一是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各科室不定期深入被承诺部门和地区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二是被承诺部门需要法律服务,检察干警随叫随到。指定办案点:从被承诺地区聘请特邀检察联络员若干名,做为检察机关与群众间的“连心桥”,及时反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7、绩效考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实施意见(试行)》和《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干警的工作行为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进行评估,并运用评估结果对干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8、四个检察: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打造“绿色检察”“民生检察”“精细检察”“智慧检察”。以“绿色检察”为抓手,以“民生检察”为核心,以“精细检察”为手段,以“智慧检察”为引导,用“检察蓝”守护“呼伦贝尔绿”;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和谐发展;用规范化提升公信力;用科技含量提高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