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劲吹扬正气,凝心聚力促发展。为持之以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4月22日,新右旗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研讨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涂江鸿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孙绍骋同志在内蒙古党校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检察院、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暨以案促改会议精神等内容,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过“原文学+案例学+对照学”的模式,全面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
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如何在检察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展开深入研讨。大家纷纷表示,要发挥“头雁效应”,既当好工作推进的“施工队长”,又做好遵规守纪的“纪律标杆”;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必须站稳人民立场,以优良作风护航司法公正,让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日常办公中,注重节约资源,反对铺张浪费,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会议强调,《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关乎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乎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深化监督问效,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利剑”作用,紧盯节假日等关键节点,严查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围绕司法办案、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重点领域,完善制度规范,推动作风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以“小切口”推动纪律作风“大转变”。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此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既是一次作风建设的“再动员”,更是一次自我革命的“再出发”。下一步,新右旗检察院将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持续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以更优作风护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