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要检察任务。近些年,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监督活动,自觉体现生态检察的公益担当,用法治力量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每年定期,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通过“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发挥好各自职能优势,加强职能互补,为河湖管理保护增添法治力量,有效督促行政部门履职整改,解决了以往“多头管理、责任不清”带来的治理难题,确保了河湖保护不是“一阵风”,而是能够持续发力、长效治理的工作,筑牢了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
检察官聚焦草原生态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禁牧休牧和草蓄平衡工作要求,深入草原腹地,开展了为期数天的草原生态保护专项巡查工作,通过采取实地勘察、无人机航拍、走访牧户、与相关行政部门座谈等方式确保巡查成果转化为提升草原生态保护和治理能力,为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在候鸟繁殖期,检察官通过巡查方式,排查乌兰诺尔湿地滩涂周边、湿地外围是否存在非法放牧、私设拦河网、诱捕鸟类、非法打捞等违法行为,并积极参与到鸟类保护活动当中,与主管部门一同加大候鸟的保护力度,同时通过普法宣传把牧民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逐步提高,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使检察蓝成为生态守护的永恒底色。
下一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紧盯草原、河湖、湿地、大气、耕地生态环境等重点问题,持续跟踪问效,确保生态检察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服务保障地区绿色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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