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如果物业不配合,很多业主会觉得束手无策。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车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条确立了 “绿色原则” ,规定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安装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全符合这一国家鼓励的绿色发展导向。法院在判决中普遍认为,物业公司应积极顺应这一国家政策,为业主提供必要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维权手段四步走
第一步:正式提出申请。首先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其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
第二步:明确法律依据。沟通时,可以援引《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并告知其相关的司法实践倾向。
第三步:寻求行政调解。若物业无理拒绝,可向当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 或 “街道办事处” 投诉,要求行政调解。
最后一步:司法诉讼。作为最终途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类纠纷中,业主的诉求通常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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