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创建“五有”工作法
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关键词】
“五有”工作法 “枫桥经验” 信访法治化 矛盾预防化解
【改革情况】
上海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形成“五有”工作法,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推动信访矛盾及时就地解决。截至2025年底,依托“五有”工作法办理的5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相关工作经验被作为“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一、强化制度供给,压实检察信访主体责任
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要求,出台涵盖前端预防、中端办理、后端治理、全程化解的规范体系,研究制定全市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实现检察信访案件受理标准化、接访行为规范化、办理流程透明化,使群众诉求表达依法有序、合理诉求依法解决。制定《上海控申检察工作规程》《上海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办法(试行)》《上海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等涵盖信、访、网、电14项检察信访规范文件,坚持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联动处置,运用联席会议机制开展联合接访、联合答复。制定《上海市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标准(试行)》,系统化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健全控告申诉一体化处置机制。
二、强化实践创新,抓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总结形成“源头预防——案案有质效、接收受理——时时有渠道、分流办理——事事有回音、矛盾化解——桩桩有措施、为民解难——件件有温度”的“五有”工作法,制发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和“五有”工作法实践操作手册。一是前端抓源头预防,确保“案案有质效”。对重大敏感案件实行台账管理,聚焦“四大检察”办案流程形成风险点清单、案件办理负面清单和流程图;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上海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办法(试行)》,对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警”,从源头减少因案件质量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2025年涉检信访同比下降58.6%,占比下降23个百分点。二是中端抓渠道提速,实现“时时有渠道”“事事有回音”。畅通“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信访渠道,实行窗口专职检察官与办案检察官“双通道”应答,有呼必应、接诉即办;实行“登记——分流——办理——反馈——督办”办理闭环,对所有可有效联系的群众信访,实现100%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和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三是末端抓多元化解,做到“桩桩有措施”“件件有温度”。坚持领导包案、检察听证、检调对接、司法救助一体联动,开通涉邻里纠纷、妇女儿童保护等“绿色通道”。近三年对1750余件首次信访落实院领导包案,2025年领导干部包案办理疑难信访上升39.2%;对5800余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500余万元,2025年司法救助案均金额上升30.7%;引入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检察信访听证370余件,化解重复信访980余件。
三、优化检察服务,提升信访法治获得感
以群众需求牵引信访过程检察服务质量提升,充分彰显司法为民价值追求。一方面,以数字化赋能提质增效。创建信访法治化应用平台,通过“三阶智控”,构建“四全体系”(全平台数据融合贯通、全要素AI赋能助力、全链条检察聚力协作、全过程矛盾风险化解),推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通过55个风险点位和60项化解要求,构建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如闵行区检察院通过“四全体系”,精准捕捉涉稳信息,妥善化解一起因投资失败引发的高风险涉检信访案件。同时借助上海检察机关“司法案例智能检索系统”开展释法说理。开设“一网通办”检察为民专栏,实现29项高频办案行为线上办理。另一方面,以一体化协同凝聚合力。指导全市17家基层检察院全部入驻辖区综治中心,设置检察服务站构建“1+X”服务矩阵。通过“线上链接+线下派驻”应答,打造集接访下访、检调对接、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于一体的检察服务模式。将“五有”工作法与公安机关“三所联动”、法院“社区巡回审判”等工作机制有效结合,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矛盾纠纷属地化解。2025年,73件疑难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目前,上海市委政法委将“五有”工作法在全市政法系统进行推广应用。
【典型意义】
上海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推进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要求,坚持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体推进、协同落实,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建立“五有”工作法,在法治框架内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