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完善
刑事执行检察“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
【关键词】
刑事执行检察 派驻检察 巡回检察 数字检察
【改革情况】
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坚持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紧紧围绕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责,自主研发“1个平台、3个系统”,即“刑事执行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和“视频智能识别系统”、无障碍约见检察官系统、远程谈话系统,初步形成了“科技赋能强基、驻巡融合发展”的刑事执行检察“长沙品牌”,制定《交叉巡回检察大数据融合工作规程》等相关经验做法被写入最高检《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指引》。
一、强化系统构建,实现日常法律监督“一网感知”
一是研发“视频智能识别系统”,实现“看得准”。针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摄像头众多、人工识别难以发现监管执法问题的特点,自主研发“视频智能识别系统”,自动发现违规进出、值班不在岗、非法传递物品等50余项常见的监管违法行为,并及时提示检察人员作出处理。该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发现并纠正民警执法不当行为700余次,11名民警因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北京、安徽、西藏等多地检察机关已引进该系统。二是研发约见检察官系统,实现“听得到”。为确保监区控申渠道畅通,及时听取在押罪犯反映情况,研发“约见检察官系统”,在监狱各监区放置语音留言盒终端,通过网络连接至检察室主机,罪犯在语音留言盒上按键留言,检察人员登录主机即可听取留言信息。2024年以来,辖区内6个派驻监狱检察室收到罪犯有效留言400余件,经核实涉及侵害罪犯合法权益的30余件,检察机关制发书面纠正意见17件,监狱全部采纳并整改到位。三是研发远程谈话系统,实现“方便谈”。改进捕诉部门“远程提审系统”,设计研发适用于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远程谈话系统”,检察人员在本院开启系统后,电话通知监狱民警将罪犯带至监狱内的远程谈话室即可开始谈话询问、签字按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无需人工操作。
二、做好数据分析,实现刑事执行检察“一网闭环”
一是广泛收集各类执法司法信息。按照《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指引》制定数据采集目录,从被巡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司法机关采集数据,通过数据快速、全面了解被巡单位执法状况。二是重点分析研判监管执法数据。建立狱(所)情信息、在押人员伤病医疗、在押人员违规处罚等11个执法数据表单,将数据分类管理和比对碰撞,筛选出异常数据,确定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和重点案件,并针对性制定专门巡回检察或机动巡回检察方案。三是精准运用社区矫正数据。针对近两年社区矫正对象在社矫期间受到治安处罚的107人、受到刑事处罚的33人的基础数据,深入调查核实,发现刑事判决存在错判漏判线索4条,抗诉成功3人;发现个别司法工作人员因履职不当造成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推动启动追责程序。
三、突出平台建设,实现全面高效监督“一网统聚”
一是规范业务数据采集程序。研发“刑事执行大数据综合监督平台”,制定《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根据不同业务设计60余个业务数据表单,全面采集刑罚变更执行、禁闭检察等工作流程数据,覆盖全市14个监所、170余个社区矫正机构的所有刑事被执行人。二是抓实业务数据动态管理。制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考评标准》,以数据质量为抓手,专人定期校核数据,及时纠正重复录入、错误录入数据问题。发现不同口径采集数据不一致的,及时督促核实并纠正,用数据质量保障工作质量。发现脱管漏管人员62人,因交付执行不当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三是增强业务数据智能采集能力。2024年以来,利用自主研发的“超期羁押预警”“假释风险评估”等10余个监督模型发现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线索400余条,数据采集效率与质量大幅提升。
【典型意义】
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紧扣主业主责,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过程中“被动性、碎片化、浅层次”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派驻”“巡回”的各自优势,把科技手段、大数据思维和“驻、巡”两种监督方式融合贯通,为刑事执行检察领域开展探索创新提供了参考借鉴。